关于第一届广西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 来源: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2-12-27
- 作者:江东洺
根据《自治区党委改革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第一届广西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桂改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现将拟推荐至上级部门的广西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广西医科大学人事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电话:0771-5358948;0771-5358969
传真:0771-5358966
电子邮箱:316486124@qq.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530021
群众如实反映拟推荐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关于广西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拟推荐对象汇总表
2.广西医科大学关于广西改革创新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汇总表
3.广西医科大学关于广西改革创新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汇总表
广西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