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5-03-07
- 作者:张元园
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精神,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并编制发布了《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积极宣传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博士后申报,精心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韦老师,联系电话:0771-5305173。
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信息简表
| 交流项目 | 申请条件摘要(详见指南) | 经费额度 | 申报开始时间 | 申报截止时间 |
1 | 香江学者计划 (计划资助不超60人) | 1.不超过35周岁,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 2.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3.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4.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 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 | 3月10日 | 5月9日 |
2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计划资助不超30人) | 1.不超过35周岁,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 2.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3.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4.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 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 | 3月10日 | 5月9日 |
3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计划资助不超22人) | 1.不超过35周岁,在站博士后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 2.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 2.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3.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4.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 3月20日 | 5月31日 |
4 | 博士后国(境)外 学术交流项目 (计划资助不超150人) | 1.在站博士后,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4.国家财政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 5.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 2万元 | 3月10日 | 9月30日 |
广西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