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4-02-25
- 作者:宋雅雯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2024年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以上4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请条件、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等。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及时通知有意向的申报人员,积极宣传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博士后申报参加。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未尽事宜,请联系:韦老师,联系电话:0771-5305173。
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信息简表
序号 | 交流项目 | 申请条件摘要(详见指南) | 申报开始时间 | 申报截止时间 | |
1 | 香江学者计划 | 1.不超过35周岁,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一般博士毕业3年以内; 2.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3.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4.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新计划、BC档)资助。 | 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 | 3月1日 | 4月30日 |
2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1.不超过35周岁,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一般博士毕业3年以内; 2.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3.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4.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新计划、BC档)资助。 | 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 | 3月1日 | 4月30日 |
3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1.不超过35周岁,在站博士后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一般博士毕业3年以内; 2.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3.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4.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新计划、BC档)资助。 |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 5月20日 | 6月30日 |
4 | 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 1.在站博士后,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4.国家财政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5.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 2万元 | 3月1日 | 9月30日 |
广西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